惠烩商户入驻平台协议
版本号:V1.0 | 更新日期:2026年11月4日 | 生效日期:2026年11月4日
平台方:四川惠烩味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平台”)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511126MAKKY4P66T
入驻方:申请在惠烩APP开展配菜、销售及配送服务的经营者(以下简称“商户”)
客服与投诉渠道:19008338273 | xiaohui@huihuiapp.cn
特别提示:商户提交入驻申请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。商户须保证经营主体、资质证件、商品、价格、库存及履约信息真实、准确、有效;不得上传占位商品、虚构交易或伪造履约凭证。
第一条 平台服务与交易关系
1. 惠烩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,为社区需求方与商户提供信息展示、群组撮合、下单、支付结算工具、配送协调、评价及争议处理服务。
2. 商品由商户独立采购、制作、销售并履行交付义务。商户是商品销售及食品安全责任主体;平台依法履行入网审查、信息公示、交易记录保存、投诉处理等平台义务。
第二条 入驻条件与资质审核
- 商户须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,提交经营者身份证明、有效健康证明、营业执照,以及经营项目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,并完成平台要求的实人核验。
- 平台通过系统识别、证件查重和人工审核等方式核验材料。审核通过前,商户不得建群营业、接单或收款。
- 证件到期、吊销、注销或经营信息发生变化时,商户应立即停止受影响经营活动并及时更新;平台可按规定暂停接单,直至复核通过。
- 商户应保证经营地址、配送范围、联系方式真实可核验,不得冒用他人身份、证件或经营场所。
第三条 商品与价格信息
- 商户发布的菜品、食材、规格、图片、配料、可售状态和配送说明必须真实、完整,与实际供应能力一致。示意图须明确标注,不得冒充商户实拍或交付凭证。
- 商户应按订单实际采购情况如实录入食材采购价,按平台公示的克重和计价规则向用户展示价格明细,不得虚构采购价、虚增克重、临时加价或设置隐性收费。
- 不得发布无法供应的占位商品、虚假信息或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禁止销售的商品,不得虚构订单、评价、销量、库存或履约记录。
第四条 订单、配菜与配送履约
- 商户应及时接单、锁单并按订单采购,核对商品、规格、数量和用户备注,按约定时间完成配菜和配送。
- 商户应保留真实采购、配菜、配送及交付记录;使用平台拍照留证功能时,应上传当次真实履约照片,不得使用历史照片或其他订单照片替代。
- 无法履约时,商户应立即通过平台说明并办理退单、退款,不得诱导用户取消维权或转为私下交易。
第五条 在线支付与分账结算
- 平台内交易须通过平台支持的在线支付渠道完成,商户不得要求用户线下付款、私下转账或绕开平台收款。
- 订单完结后,支付渠道按订单实付金额的97%结算至商户实名账户,3%作为平台服务费结算至平台账户;支付通道手续费按平台现行公示规则执行。
- 交易资金通过支付渠道官方分账功能清分,平台不沉淀、不挪用交易资金。退款按支付渠道原路退回,已分账款项按渠道规则回退。
- 商户应独立完成支付渠道进件、签约及实名结算账户维护,并依法承担自身税费及开票义务。
第六条 售后、投诉与消费者权益
- 商品存在质量、安全、数量、错漏配或未按约配送等问题时,商户应依法承担退换、退款、赔偿等责任,并配合平台处理投诉。
- 平台一般在收到投诉后24小时内响应,在证据齐备后48小时内作出平台内处理意见;复杂案件可向双方说明延长原因及预计时限。
- 生鲜、易腐及按用户需求当日制作的食品依法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,但不影响用户对质量、安全、数量问题主张权利。
第七条 违规处理与退出
对资质造假、食品安全问题、虚假商品或价格、私下收款、虚构交易、伪造履约、侵害用户信息权益等行为,平台可采取警告、商品下架、暂停接单、限制提现结算(以支付渠道及法律允许为限)、清退等措施,并依法保存、报送相关记录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依法移送有关机关。
商户可申请退出平台,但应先完成已生效订单及售后义务;退出不影响退出前已产生的责任和义务。
第八条 协议变更与争议解决
平台修订本协议时,将在官网及APP显著位置公示;涉及商户重大权益的,依法提前通知或重新征得同意。商户不同意修订内容的,可停止经营并申请退出,但应完成存量订单及售后。
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。争议应先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平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平台方落款:四川惠烩味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注册地址:夹江县漹城镇青衣街道易漕西路五巷30号32号1幢1层1-2号
公开查看路径:惠烩APP「我的 → 关于惠烩 → 商户入驻平台协议」;双官网首页页脚「商户入驻平台协议」。